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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会学术委员会议事规则

发布者:党政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10-21浏览次数:19

今年会学术委员会议事规则

(征求意见稿)

为更好履行今年会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术委员会)职责,规范学术委员会议事程序,提高议事效率,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职责

根据学术委员会职责,结合学校实际,将审议、审定等事项进一步分类明确,具体为:

  1. 对以下事项审议并提出咨询意见:

1.专业及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科学研究、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规划,其他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全局性、重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

2.教学、科研重大项目的申报及资金的分配使用;

3.学校认为需要学术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的其他事项;

4.学术委员会或委员认为需要提交咨询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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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讨论决定提交学校颁布的以下学术管理制度:

1.教学科研成果、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

2.学术评价、争议处理规则,学术道德规范;

3.学术委员会组织规范或章程;

4.需要讨论决定的其他学术管理制度。

(三)涉及对以下事项的学术水平做出评价的,应当由学术委员会或者其授权的学术组织进行评定:

1.学校自主设立的教育教学相关项目、奖项等,向校外推荐的优秀教材、专著、教学成果等;

2.学校自主设立的学术交流项目、学术或科研基金、科研项目、科研奖项等,向校外推荐的科研项目、奖励等;

3.应提请学术委员会做出学术评价的其他事项。

(四)学术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及学校委托,受理有关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并进行调查,裁决学术纠纷。

二、议题

1.议题根据学术委员会职责范围,由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或其他成员提出,经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汇总确定。

2.议题确定后,根据主任意见,由议题发起方准备正式上会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内容全面准确、文字简明扼要

3.列入会议讨论的议题,一般由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在会议前2天,将有关材料发放至各位委员

4.预先未列入会议议程的评议性议题,不得在会议上临时动议并仓促表决。如确需临时增加议题,需经与会三分之一及以上委员同意。

三、会议

1.学术委员会的议事形式主要有召开全体会议、主任会议或专项工作会议。全体委员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主任会议或专项工作会议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对于特急议题,24小时内组织召开会议;紧急议题,三个工作日之内组织召开会议;一般议题,一周之内组织召开会议。

2.全体委员会议以及主任委员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出席方能举行;会议由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主持,主任因故不能主持时,可委托副主任代为主持。

3.专项工作会议组成员根据工作需要,由相关专家组成,组成专家不局限于学术委员会委员。会议由学术委员会主任主持,主任因故不能主持时,可委托副主任代为主持。专项工作会议的议事结果均需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送学术委员会办公室。

4.学术委员会以推进学术进步、服务学校发展为宗旨,议事各抒己见,决策民主集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决定有关事项。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

5.需以记名或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决定的重大事项,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会议方可做出表决,同意票达到实际到会委员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方为通过。未到会委员不能委托其他委员代为投票表决。

6.遇有紧急事项需要表决时,经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商定,可进行通讯表决。

7.学术委员会讨论时遇意见分歧较大或重要事实需进一步论证核查的,可暂缓作出决定。

8.学术委员会召开会议时,根据议题的需要,可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列席。列席人员可根据需要参与讨论,但没有表决权。学术委员会也可根据需要邀请校外专家学者参加会议,充分听取意见。

、实施

1.学术委员会的会议纪要、审议意见和咨询建议,由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起草,由学术委员会主任审定和签发。

2.学术委员会的议事结果一般以书面形式报送相关校领导,根据校领导批示意见组织实施。学术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在学术委员会主任的授权下负责协调和催办。

3.校学术委员会的议事结果如需公示的,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受理与公示内容相关的举报、质疑、异议及申诉。

4.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根据事项性质,可采取通讯表决或实名投票等方式,经学术委员会三分之一以上委员同意,召开全体会议复议。经复议的决定为终局结论。

5.对因事因病未出席会议的委员,会后由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向其通报议事情况和结果。

、纪律

1.学术委员会成员应从时间和精力上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按时出席会议。因公、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应在会前通过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向主任请假并说明事由。

2.学术委员会成员对下列事项负有保密义务:(1)学校的涉密事项涉密学术成果2成员在会议中发表的涉及他人和单位的评价言论3)学术委员会认为应当保密的内容和决定事项。

3.学术委员会成员应本着对学校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4.学术委员会的某个议题涉及到委员或其直系亲属需要回避的,该委员应主动回避。会议主持人也可要求该委员回避。

、附则

1.本议事规则学术委员会会议审定后试行。

2.本议事规则由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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