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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院长和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教学管理综合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范围是: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各项政策,研究教育规律,提出教学改革意见,制定和组织实施教学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以及教学组织管理工作。

二、拟订全校教学工作规划和计划,组织各系(部)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并督促检查其贯彻执行情况及课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三、组织申报新专业、审核各系(部)专业调整,分期分批抓好学院重点专业建设与精品课程建设的工作。

四、负责教学运行管理工作,完成排课、调课、停课及教室安排、调配等管理工作,并负责统计、核算教师工作量,现代教育技术的指导和推广工作。

、负责师资建设与管理,组织开展教师业务竞赛、教学评奖等工作。

、制定教材建设规划,组织开展教材研究,负责教材的订购、发放和管理工作。

、负责学生学籍管理、考务管理、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毕业证书的办理、发放工作,以及教务处和学生档案的归档、整理、保管和移交工作。

、加强教务处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树立实事求是的工作精神、朴实的工作作风、热情细致的工作态度及良好的工作形象。

、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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